美國一名電臺女DJ今年1月22日搭乘達美航空要從鹽湖城飛往舊金山,因身穿寬松白色T恤與同色牛仔褲但沒穿胸罩激凸,被指衣著暴露“冒犯他人”,要求下機,加穿外套掩遮,才能再次登機繼續(xù)行程。事件令人關注搭機的穿衣禁忌,有空姐在媒體撰文提醒,乘客至少還要留意避免3種穿衣方式,以免有機上不得。
▲電臺女DJ阿奇博爾德(Lisa Archbold)因穿T恤而無戴胸圍,被趕下機,要求加穿外套才能繼續(xù)行程。
相對于舊金山等以自由著稱的美國城市,猶他州鹽湖城向來民風相對保守,電臺女DJ阿奇博爾德(Lisa Archbold)因無戴胸圍被趕下機,險些錯過航班,引起公眾關注。而當事人日前更召開記者會,批評達美航空歧視,且漠視其投訴。
阿奇博爾德的律師指,如果換上是男性乘客,同樣只穿著T恤失仔褲,不會被要求另外穿恤衫或外套來遮掩,航空公司對女性乘客存在差別對待,這是不應該的,“女性擁有乳房不是犯罪”。阿奇博爾德表示,事件暫時未提升到提告的層次,但要求航空公司修改有關規(guī)定。
達美航空的規(guī)定列明,如果乘客的行為、服裝、衛(wèi)生或氣味,有可能對其他乘客造成有冒犯或困擾,達美航空有權拒絕登機。不過據(jù)報,達美航空似有意息事寧人,女DJ召開記者會后,航空公司已聯(lián)絡她致歉。
事件似暫告一段落,但人們的議論未息,有空姐在英國《太陽報》的空服員專欄撰文,提醒乘客倘穿衣不當,確實有可能被拒絕登機,需加以留意。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衣服上印有臟話或冒犯字眼。別以為罵人的字句才是“冒犯”,有時穿上印上特定足球隊標志的球衣,以及強烈政治口號或訊息的衣服,也可能踫壁,因為有機會刺激到其他乘客的情緒,甚或觸發(fā)在機上爭執(zhí)甚至沖突,可能會被要求用其他衣物遮蓋或脫下來,才能上機。
另一種情況是穿著泳裝或被視為不端莊的衣服,例如恤衫的鈕扣全部“大解放”露出身體,這較大機會發(fā)生在熱帶地區(qū)或海灘度假勝地的航班,有關乘客可能會收到空務員的“溫提”。
至于第三種情況,最常見于長途機的商務艙與頭等艙,男乘客就在座位上換優(yōu)閑褲或睡褲,雖然有穿“孖煙囟”,但也是不適當行為,“您的座位讓您能夠躺下來休息,但這不代表您可以把座位當成酒店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