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踢爆,今年5月斥資43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購入位于林森濟南路口的48.76坪商辦,柯聲稱以選舉補助款購入,將設“個人辦公室”,但隨即被揪出,目前該地點由“先發(fā)興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使用,這間公司的負責人是“桂焌杰”,與前“立委”羅福助助理同名同姓。桂焌杰聲明,證實今年6月被告知屋主已更換,但租約延續(xù)至原租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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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4300萬買商辦登記名下,郭正亮大嘆:我的天啊!難以想像!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時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今(26)召開記者會,指出柯文哲今年5月10日以本人名義,用4300萬元現金購入位于“林森濟南路口”濟南大樓三樓之48.76坪商辦。柯文哲上午離開黨部時回應,選舉補助款參照其他黨的慣例,在民眾黨規(guī)定,選舉補助款3分之1要歸中央黨部,3分之2可以歸個人,他參考其他“總統(tǒng)”候選人的例子,用那個錢去要設一個個人的辦公室,長期要用的。媒體追問是個人的還是黨部辦公室?柯說,“我個人的”。
名嘴溫朗東稍早質疑,“柯文哲又說謊”,柯文哲說林森南路4300萬元現金購入的房子是拿來當“個人辦公室”,但林延鳳議員派人到現場探勘,該辦公室正由“先發(fā)興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房客公司負責人桂焌杰,與羅福助助理同名同姓。
據了解,桂焌杰1995年曾擔任羅福助助理,現為民進黨“立委”許智杰特助,桂焌杰回應《中時》,房東今年6月告知已經更換屋主,但當時并不曉得新屋主是柯文哲。
桂焌杰發(fā)出聲明,全文如下:
有關今日柯文哲買下中正區(qū)林森南路之商辦,并租予他人使用。事實為該商辦原承租人并不認識柯文哲,該租約源始也與柯文哲無關。
該辦公室自2012年起年即已開始租用,每兩年換約一次,租約至114年4月止。承租戶并不認識柯文哲,但確實于今年六月被告知屋主已更換,但租約延續(xù)至原租約期限。
承租人乃與柯文哲并無私交,只是單純的屋主換人并持續(xù)租約,請媒體先進莫再打擾承租人。
許智杰辦公室則聲明指出,針對今(26)日下午媒體詢問,桂焌杰是否擔任民進黨“立委”許智杰特助一事,許智杰“國會辦公室”表示,經查許智杰辦公室目前只有一名黃姓特助,許智杰辦公室助理、職員也沒有姓桂的員工,特此聲明。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