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22日起,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等,定額罰款從$1500提高至$3000,惟未必每位旅客都了解亂拋垃圾的細則。一位內地旅客早前來港旅游時,誤會街上一物件為垃圾桶,并將外賣奶茶杯扔進去,隨即被便衣執(zhí)法人員即場票控罰款$3000。雖然事主隨后已繳交罰款,但當時的他到港僅“0.75天”,尚未了解香港垃圾桶的模樣,認為就此被罰款未免太冤枉。網(wǎng)民對事主的遭遇深感同情,更認為“這確實像垃圾桶”。
這位男事主剛抵埗香港,喝完手上的奶茶正想找垃圾桶扔掉,惟初來港的他不清楚香港的垃圾桶款式,眼看附近有一個水泥物件,內里滿是垃圾,于是將奶茶杯扔進去。當時1米距離外的便衣食環(huán)署人員隨即出現(xiàn),并即場票控他亂拋垃圾,須罰款$3000。
▲路過中環(huán)某地方發(fā)現(xiàn)一個“物件”很像垃圾桶,內里也全是垃圾
當時男事主曾嘗試將奶茶取出,又不解自己到底是扔錯垃圾桶抑或是需放進垃圾分類箱,直至食環(huán)署人員表示這并非垃圾桶,才知道自己“誤扔垃圾”,因此須罰款。男事主表示自己正因不想亂拋垃圾所以把喝完的奶茶拿著5分鐘,并待有垃圾桶時才丟棄,豈料竟有此遭遇,實在冤枉。
網(wǎng)民既同情亦感搞笑:還有從草叢里跳出來捉過馬路
網(wǎng)民大多同情男事主的遭遇,認為他不是故意亂扔垃圾,只是被“垃圾桶”內的垃圾所誤導,認為執(zhí)法人員可以酌情處理,“畢竟你們第一次,應該能寬容一點”、“我看著也像垃圾桶”。有網(wǎng)民認為執(zhí)法人員處理手法有點過份,“你都把垃圾拿出來,他還要按著把你的垃圾丟進去”,建議這種情況或可找相關部門申訴。網(wǎng)民認為壞掉的設施該封起來,不應該放著不管讓不知情人士再次“誤扔”。
來源:小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