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化名)與阿國是夫妻(化名),不料,阿國透過網(wǎng)絡認識女子歡歡(化名)后,雙方頻繁視訊聊天互表關心,還有長期的親密、調情對話,阿國還買“震動吸吮器(按摩棒)”送給歡歡,甚至還同游歐洲并發(fā)生性行為,小萱憤而提告歡歡求償80萬元(新臺幣,下同)。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與許阿國在2019年在美國登記結婚,后來回臺灣辦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1名小孩,但阿國在認識歡歡后,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當時臺灣缺乏快篩試劑,阿國寄了2次快篩給歡歡。2022年10月阿國還網(wǎng)購情趣用品“震動吸吮器”寄送給歡歡。
小萱表示,當她發(fā)現(xiàn)2人互動親密時,她便主動聯(lián)系,歡歡才對她坦承她跟阿國的互動、發(fā)展。但事后歡歡卻仍與阿國幾乎每天視訊聊天,甚至在2023年4月間同游歐洲并發(fā)生性行為,還拍攝性愛影片留念。
歡歡則向法官表示,當年透過社群軟件認識阿國時,她那時年僅17歲。阿國向她表示他是在緬甸出生、有臺灣護照但無“國民身分證”,定居在美國紐澤西州,本身是一名醫(yī)師,但未向提及婚姻狀態(tài),2人只是網(wǎng)絡交友,相隔臺美二地,也未曾見面。
直到2022年8月底、9月初,接獲小萱來電告知,才知道阿國是有婦之夫。但她詢問時,阿國卻表示與小萱在美國有一段婚姻,將與小萱協(xié)商離婚事宜。后來阿國又向她表示已經(jīng)分居,且正在處理離婚手續(xù)。2023年她前往法國當交換學生期間,曾數(shù)度與阿國在法國會面、出游,后來因故吵架后便不歡而散,自此未曾再有聯(lián)系。
法官認,小萱并未再提出其他舉證,證明歡歡知悉阿國是有配偶之人,卻仍侵害小萱基于配偶關系的身分法益。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歡歡給付慰撫金12萬元,為有理由,應予準許。其余部分,則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