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俗稱“骨位”的路邊公眾電單車泊車位供應緊絀。《星島申訴王》接獲車主投訴,指自己將電單車擠進將軍澳工業(yè)邨一個“骨位”,但仍然遭抄牌食“牛肉干”罰款,感到相當氣憤,同時他發(fā)現這個陰濕停車位,在運輸署的“香港出行易”泊車APP,亦有誤導成份,目前已向交通部作投訴。《星島申訴王》跟進事件后,相關部門已實時處理上述電單車位,將黑色膠帶遮住白線,免得再有車主誤泊。《星島申訴王》跟苦主Gary了解情況,并向運輸署查問事件拆解真相。
▲車主Gary向《星島申訴王》表示涉事停車格屬該排車位的第9格,停泊后被抄牌。 (莫家文攝)
“出行易”顯示共9格車位
車主Gary表示,由于平日在將軍澳工業(yè)邨上班,經常駕駛電單車至駿昌街公眾停車位停泊,一直相安無事,直至日前泊在一個“凸出來”的停車格,當日晚上取車即遭抄牌。Gary指,告票內列明“違規(guī)事項04 ”,即在非泊車處停泊而被給予定額罰款告票。
Gary向《星島申訴王》表示,非常肯定自己將電單車正確泊于“骨位”內,而他亦翻查運輸署“香港出行易”應用程序了解,發(fā)現該處共有9格停車位,而“凸出來”停車格正正屬于第9格,按常理估算涉事泊車位應屬“合法停車格”。
▲不少車友投訴,停泊在駿昌街路邊電單車公眾停車位第9格(箭咀示)后被抄牌。 (出行易App截圖)
車友被抄牌后獲酌情處理
《星島申訴王》發(fā)現,有不少電單車友在facebook群組分享相同抄牌經歷,網友均稱在涉事停車格泊車,折返取車時便收到告票,更有網友圖文并茂指目擊交通督導員在場抄牌,最終車友透過警務處電子報案室就“受爭議的定額罰款告票”作出申訴,成功“打甩”告票。
Gary指,合法“骨位”應該位于兩個路邊電單車泊車位標志牌之間,涉事停車格剛好在“路邊電單車泊車位”路牌標志的正前方,加上他看到地上白線非常清晰,也沒有斜線標明不準泊車,遂停泊上址,目前他已繳清定額罰款告票,再循警方“受爭議的定額罰款告票”作出申訴,希望有關執(zhí)法部門調查及厘清相關地點究竟是否“合法停車格”。
運輸署:要求相關部門盡快移除白線
《星島申訴王》就駿昌街違例泊車事宜向運輸署查問,該署回應指,根據紀錄,將軍澳駿昌街車場傷殘人士專用車位旁邊的方格不是合法電單車泊位,而是傷殘人士專用車位旁的“分隔島”,為免誤會,署方已要求相關部門盡快移除白線,而有關部門回應《星島申訴王》當晚,已立即在涉事停車格的白在線貼上黑膠紙遮蓋白線,隨后直接鏟走白線,以免再有巿民泊于上址,重蹈被抄牌的覆轍。
至于香港“出行易”流動應用程序上,駿昌街車場電單車停泊處出現9個方格的問題,運輸署發(fā)言人稱,該處只有8個電單車泊車位,目前已將“出行易”內上址的電單車泊車位圖示數目更正為8個,地圖亦已作出相應更新。
▲《星島申訴王》向運輸署查詢后,相關部門當晚便在白線上貼上黑膠紙遮蓋。 (莫家文攝)
▲《星島申訴王》向運輸署查問后,相關部門除了移除白線外,亦已在“出行易”內更正泊位數量為8個。 (“出行易”截圖)
《星島申訴王》亦向警方查問事件,警方回復指,將軍澳警區(qū)去年1月至今,共接獲30宗有關駿昌街一帶車輛違泊及阻塞的交通投訴,警方在上述地段合共發(fā)出83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同時會視乎現場實際情況,考慮移走造成阻塞的車輛。發(fā)言人又稱,如巿民對警方發(fā)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有任何爭議,可選擇經郵遞、傳真或電子報案中心向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提出,警方在接獲相關爭議后,會根據既定程序作適當跟進。
而車主Gary獲悉事件得到圓滿解決后,感謝《星島申訴王》為民發(fā)聲,促成運輸署迅速處理,避免再有車友無辜被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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