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訟10年,存放于美國史丹佛大學近18年的蔣介石和蔣經(jīng)國的51箱文件所有權之爭,塵埃落定,位于加州圣荷西的美國區(qū)域法院(U.S. District Court)于7月11日確定文件所有權將歸于臺灣“國史館”。
▲存放于美國史丹佛大學的蔣介石和蔣經(jīng)國的51箱文件,美國法院判定所有權歸臺灣“國史館”。圖為蔣介石1918年12月5日的日記。(中新社)
“國史館長”陳儀深昨天表示,已派人到美國清點,下半年可運回,蔣中正擔任臺灣第一任領導人時日記內容,預計10月底會先出版。
據(jù)《舊金山標準報》(The San Francisco Standard)報導,這51箱文件內有上世紀最引人注目的國際政治事件和外交內幕。但是到底誰該擁有這些有歷史價值的思想紀錄?是過去10年臺當局、蔣家和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法律爭議的核心。
史丹佛檔案中包括蔣介石在1917至1972年的日記,及1937至1979年的蔣經(jīng)國日記,及兩人在位期間的各式演說、外交書信和政治檔案。
胡佛研究所研究員和“現(xiàn)代中國和臺灣”收藏館長林孝庭指出,這些檔案提供重要外交事件資料,包括1971年臺灣和大陸在聯(lián)合國的中國代表權爭奪戰(zhàn),有許多政治內幕,例如蔣介石和美國前總統(tǒng)肯尼迪、尼克松的往來信件,“這些檔案資料提供了關于多位高層領袖非常豐富的第一手秘密,例如他們對國家前進方向的想法。”
位于圣荷西美國區(qū)域法院11日解決了這個長達10年、事涉15個蔣家成員和臺官方機構的法律訴訟,隨著一連串的判決及和解協(xié)議,確定這些文件所有權歸于臺灣“國史館”。“國史館”表示,接收這些日記后,會印出來,提供其他相關歷史檔案給大眾瀏覽。
這些檔案是于2005年由蔣經(jīng)國的媳婦蔣方智怡出借給胡佛研究所,她授權研究所提供文件的副本給有與趣的學者 ,她和6位其他蔣家成員隨后簽署同意書將所有權轉讓給“國史館”。不過,后來蔣經(jīng)國孫女蔣友梅主張這些日記該保存在蔣家,不該交給“國史館”。
2013年9月,史丹佛提起民事訴訟。2015年11月,“國史館”也在臺灣提起所有權訴訟,2020年,臺灣法院判定“國史館”有權合法擁有臺領導人相關文件,包括兩位蔣領導人在位時的日記,但在非領導人任內其他資料則歸蔣家所有,2022年二審維持原判,美國法院也承認臺灣法院的判決。
蔣家成員陸續(xù)與“國史館”達成和解,來轉移所有權,今年5月蔣友梅成為最后一個同意的蔣家成員。雖然原始檔案將要返回臺灣,胡佛研究所仍可繼續(xù)提供學者復制版本。
來源:中國時報